(一) 中心舉辦課程 學員每堂課皆須簽到與簽退,於研習期間未能全程參與或考核未通過,將不發放研習證明。 (二) 由中心支付培訓費用參加校外或政府機構辦理之培訓課程,學員於課程結束後,須提交心得報告與研習證明。 (三) 人才資料庫管理 中心建立人才資料庫管理,以作為後續儲備檢驗人員篩選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