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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檢驗服務

第四次修訂:2025年4月21日

1依據辦法

為加強本校對各項檢驗技術服務,依據本校「食品暨化妝品安全研究中心設置辦法」第 5 條,特訂定「食品安全檢驗室檢驗項目收費標準」。

2送樣注意事項

  1. 樣品送驗前,委託人請先行自本中心網站或以電話諮詢檢驗之項目、收費標準與樣品量。
  2. 確認項目及繳費後,委託人請填寫「測試樣品送驗單」後,連同委託檢驗樣品送至本檢驗室;遠道者請將委託檢驗樣品包裝保存妥當 (必要時以冷藏或冷凍運送)。
    寄送地址:33303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61號 「長庚科技大學 食品暨化妝品安全研究中心 食品安全檢驗室」
  3. 本檢驗室不提供不同樣品混測之服務,且同一樣品之所有委託檢驗項目,結果出具於同一份檢驗報告,不提供依測項拆分報告服務。

3收費說明 (附件1)

收費公式:

件數 × 定價 × 急件等級 × 優惠方案折數 × 1.05

各項相關檢驗收費標準如附表一。申請速件處理,急件收費標準以 1.4倍 計價,特急件收費標準以 1.96倍 計價。

4繳費方式

  1. 現金或支票:
    於本室領取繳款單至出納組繳交費用,再於會計室開立收據,繳回第二聯繳款單至本室,確認繳款完畢後,始完成檢品收樣程序。
  2. 匯款:
    匯款至華南商業銀行民生分行,帳號為 126160016074
   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本室,確認繳款完畢後,始完成檢品收樣程序,收據將與報告一併寄送。若需先索取發票,請於委託時告知本室。

5優惠方案 (附件2)

  1. 台塑關係企業送件 (不包含長庚醫院、長庚大學、明志科技大學) 檢驗費用以 5折 計。
  2. 本校各處室之定期檢驗項目,檢驗費用以 5折 計。
  3. 本校教師執行研究計畫須加註計畫編號,檢驗費用可享 5折 優惠。
  4. 本校教師執行產學計畫須加註計畫編號與合作廠商名稱,視委託件數檢驗費用可享 7~8折 優惠。
  5. 長庚醫院、長庚大學與明志科技大學教師或學生送件,一律訂價 9折 優惠,視委託件數檢驗費用可享 7~8折 優惠。
  6. 非上述情況,一次送驗大量樣品,且檢驗項目相同,5件9折、10件8折
  7. 顧客若有長期、大宗或合作研究發表等委託分析項目時,經校長簽核同意後優惠另計。

6報告交付

本室於檢品收樣程序及繳款確認後,於收到樣品次日起計,依公告工作天數 (附表一) 內將檢驗報告交付委託單位。若因特殊業務狀況發生時,完成報告日期另行約定之。

7聯絡方式

地址:33303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61號 (長庚科技大學 食品暨化妝品安全研究中心 食品安全檢驗室收)

服務電話:03-2118999 轉 5102 或 5103

8附則

本標準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。

9核定及修訂歷程

核定日期:2017年3月7日;第一次修訂日期:2018年11月2日;第二次修訂:2020年10月27日;第三次修訂:2021年9月15日;第四次修訂:2024年4月24日。